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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访谈
记:吕院长您好!很高兴为您做这一期的校长访谈.本期我们想就民办学校如何从单一的学校发到教育集团这个话题与您进行探讨.据我们了解,阳光教育集团的前身是阳光外语学校.请您先谈一下初建时间情况,好吗?
吕:好的。阳光外语学校,成立于1995年,那时正是牡丹江民办教育兴起的时候.我们阳光人开始在美丽的牡丹江市一点点的奋斗.刚刚创业的时候是很艰苦的,环境和设施都不是很完善,跟所有的民办学校一样,我们所有的教职员工都付出了很多.我们阳光人抱定"立足教育,报效国家"的坚定信念和办学原则不断完善我们的教学环境、提高办学质量。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下,阳光外语学校分别下设的宁安、桥北、海林、群艺、阳明、大庆、东宁等二十几个分校。实现总计在校生13000人黑龙江省规模较大的英语培训连锁机构。现在想想那时,就好像是昨天的事
记:是呀,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但是阳光人在您的带领下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而且为阳光集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吕:是呀,在阳光外语学校及分校的不断发展,我也在不断的思考,随着各项设施的完善,师资力量的扩充,应民办教育发展的形势及需要,我们于2000年成立了阳光外国语学院,开设邓外语、计算机信息管理等五个专业,在老、中、青相结合的优秀教师共同努力下,我院考生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均列全省前茅。并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自律与诚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考虑到集团办学的系统性、完整性,2004年成立阳光高中,为阳光人的集团教育事业融入新的“血液”,虽然2007年才有第一届毕业生,但在我们牡丹江市民心中已是优质高中的代表之一,这使我们更有信心成为市民当中公认的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随着我国教育部对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倡导和扶持,我们又增办阳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全省首批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七所民办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之一,目前设立旅游服务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脑美术设计三个专业,2005年首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及发展是集团今后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记:听完您对阳光教育集团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不由得让感叹“阳光”发展的速度之快,您能否谈一谈“阳光”之所以快速发展的原因吗?
吕:这个问题也有很多同行问过。但每当回答这个问题时,总有一些同志认为我们是避实就虚。在我看来,“阳光”之所以获得了比较快速的发展,首先是因为坚持了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即不以赢利为终极目的,而以为社会或上一级教育机构输送合格人才为根本目标。评价办学的标准是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教育事业根本规律,按规律办事。只有真正立住了这个根本,才能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心态平和、舍得投入、放眼未来,真正这样做了,经济效益也就会随之而来。其次,是根据我校的特点、学生的特点、专业的特点,制定了一整套教学质量保证机制,设计了独特的专业课程内容,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与社会需求的完全对接。第三,是我们在办学过程中,着力建设了符合学校特点和行业规律,具有时代气息的企业文化。
记:谢谢您的介绍。通过您的介绍,使我们对“阳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我相信会对一些正在稳步发展的民办学校起到示范引导的作用。您能否再谈一谈您对我国现行的民办教育政策的认识?
吕:对这个问题确实有很多话要说。从我国对民办教育的立法情况来看,还是比较好的,明确了对民办教育的大力扶持态度。但是在具体的执行层面,情况却很不乐观。
首先是各级政府对民办教育在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事业中的作用还缺乏认识。各级政府都很重视招商引资,因为招商引资可以为当地带来税收和就业,可以促进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实民办教育事业同样能起到这些作用。就业先不说,以税收来说,各级政府领导往往认为民办教育不交税或交的税太少,其实不然。学校及学生的所有消费,都使被消费的行业增加了产值,增加了利润,会带动被消费行业的税收增加。表面上看,税收是由被消费行业交的,但实际上,交税的钱是民办教育提供的。民办教育的投资更是如此。比如,我校建设的综合教学楼,施工单位要交近30万元的税收,看起来是施工单位的税款,但这些税款都包含在教学楼的施工造价中,同样是民办学校交的。此外,民办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为社会(本地区)培养人才;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招收的绝大部分都是被国办教育体系淘汰下来的学生,这些学生身无长技,直接走入社会,很可能变成社会稳定的破坏性因素。经过民办学校的教育,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就变成了社会中的建设性因素。可以说,在当地经济发展中,民办教育(民办学校)起着和企业相同的作用,在当地社会进步事业中,民办教育(民办学校)起着企业所起不到的作用。但遗憾的是,至少在我们省内,各级政府还没有真正足够的重视民办教育。从各地政府的角度,既没有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也缺少真正落到实处的扶持措施。
第二,政府对民办教育缺乏重视,可能源自于对民办教育的作用缺乏认识。但我们的部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也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偏见和歧视则是不争的事实。比如,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办教育市场化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混淆概念,将板子打在民办教育身上,闭口不谈公办教育的市场化,反而采取了各种抑制真正的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如果民办教育不市场化,那么,教育部门会向对公办教育一样拨付经费吗?不能。民办教育本身就是市场化的产物,却不许民办教育按市场化规律办事,民办教育又怎么发展甚至生存呢?对不起,这些话说得可能很偏激了。
问:您谈的这些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谢谢您接受我们的访谈。
答:谢谢。 |